关于同意作为“纪念沙孟海诞辰125周年之第三届
‘书法学’学科建设与发展学术座谈”
联合主办单位的复函
沙孟海书学院:
贵院《关于“纪念沙孟海诞辰125周年之第三届‘书法学’学科建设与发展学术座谈”联合主办单位的请示》的来函已收悉。经研究,同意我社作为“纪念沙孟海诞辰125周年之第三届‘书法学’学科建设与发展学术座谈”的联合主办单位。
望活动承办方精心策划、严密组织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活动不涉及任何商业行为,并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风险排查,为传承与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发挥积极作用。
专此批复。
西 泠 印 社
2025年4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