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同意作为“‘众芬芳苾 金石永年’吴式芬金石文化周”学术指导单位的复函
滨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:
贵会《关于“‘众芬芳苾 金石永年’吴式芬金石文化周”学术指导单位的请示》的来函已收悉。经研究,同意我社作为“‘众芬芳苾 金石永年’吴式芬金石文化周”的学术指导单位。
望活动承办方精心策划、严密组织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活动不涉及任何商业行为,并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风险排查,为传承与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发挥积极作用。
专此批复。
西 泠 印 社
2025年3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