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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018-042】关于同意作为“陈仲芳艺术馆开馆仪式”主办单位的复函

作者:西泠印社     来源:西泠印社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8-12-24     访问量:

关于同意作为“陈仲芳艺术馆开馆仪式”主办单位的复函

 

义乌市上溪镇人民政府:

贵方2018年12月10日的来函收悉。经研究,我社同意作为“陈仲芳艺术馆开馆仪式”的联合主办单位。望活动承办方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,并根据属地文化部门的相关规定,做好各项报备,办好此次活动,为传承与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发挥积极作用。

此复。

 

 

 

 

西泠印

2018年12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