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同意作为第二届全国“书法学”学科建设与发展学术研讨会联合主办单位的复函
沙孟海书学院:
贵院的来函已收悉。经研究,我社同意作为第二届全国“书法学”学科建设与发展学术研讨会的联合主办单位。望贵院做好各项组织工作,不涉及任何商业行为,为传承与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发挥积极作用。
此复。
西 泠 印 社
2021年10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