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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第四届“弄潮杯”钱塘江金石竹木拓片展征稿启事

作者:西泠印社     来源:西泠印社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0-09-04     访问量:

近年来,西泠印社与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已合作举办了三届“弄潮杯”的活动,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不断丰富钱塘江文化内涵,持续打响钱塘江文化品牌发挥了积极作用。今年第四届“弄潮杯”拟以金石竹木拓片展的形式开展,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作品。活动启事如下:


第四届“弄潮杯”钱塘江金石竹木拓片展征稿启事


一、活动时间

2020年9月-11月


二、活动主题

钱江雅韵


三、组织机构

指导单位: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

主办单位:西泠印社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中共杭州市江干区委员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

承办单位:中共杭州市江干区委宣传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江干区政协文史和教文卫体委员会


四、主要内容

(一)作品征集

2020年9月-10月15日,面向社会进行公开作品征集。

1. 创作内容:结合具有历史价值的拓片进行题跋创作;结合紫砂、石刻、竹刻、木雕、微雕、印章、砚台、制墨等非遗文玩器物拓片,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时代背景和钱塘江文化的角度进行二度创作。

2. 信息填写:请在作品最后空白页处用铅笔正楷注明“作者真实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常用通讯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(固定电话、手机)、作品名称、是否退稿”。所有投稿作品均请附释文。为便于准确登记,及时联系作者,请认真填写《第四届“弄潮杯”钱塘江金石竹木拓片展征集活动登记表》。

3. 费用说明:本次展览不收征集费、评审费。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,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人民币100元(其中,50元为作品邮寄、包装费;50元为保险费,每件作品投保5000元),并将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与作品一并邮寄。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,不予退稿。入展作品不退稿,如已经交纳退稿费的,由组委会将退稿费100元退还作者。

本着对每位作者负责的态度,我们会认真对待每件投稿作品。但因评审工作环节多,作品经历拆封、登记及评审中多次摆放的过程,难免会有不同程度的损伤,请投稿作者理解。作者一经投稿,视同认可本条约定。

4. 备注: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,禁用笔名;发现临摹、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取消参展资格。

(二)作品评审

2020年10月-11月,由西泠印社成立评审委员会,对征集的题跋作品进行评审,分设一等、二等、三等、优秀四个奖项,共30件。

(三)作品展出

2020年11月,在杭州海塘遗址博物馆举办第四届“弄潮杯”钱塘江金石竹木拓片展,展览形式以“拓片加题跋文字”为主,部分配实物。同时,出版《第四届“弄潮杯”钱塘江金石竹木拓片展优秀作品集》。


五、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

1.向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、证书,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。

2.费用设置:题跋作品,一等奖3件,收藏费以每件10000元计;二等奖5件,收藏费以每件7000元计;三等奖7件,收藏费以每件3000元计;优秀奖15件,收藏费以每件2000元计。以上均为税前,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归江干区委宣传部所有。

3.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江干区委宣传部所有,视作授权本次活动举办单位及活动媒体进行信息网络传播及发行,并可把作品用作衍生品开发等范畴。


六、收稿地址

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1号江干区政府第四届“弄潮杯”钱塘江金石竹木拓片展征集活动办公室

邮编:310020

收件联系人:王秋晴,17816144711;林杨叶,0571-86974875


七、其他事项

1.凡是发现或被举报属于他人代为创作等问题,经核实,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将视情节轻重,依据有关规定,分别给予处理。

投诉材料请寄: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1号江干区政府第四届“弄潮杯”钱塘江金石竹木拓片展征集活动办公室

邮编:310020

2.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。

3.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活动办公室。